网上分享的,不同区的招生排序,给大家参考参考
黄浦区 1、对于本区户籍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申请居住地入学的适龄儿童,按照购房时间、与直系亲属同住情况、实际居住地年限等,先在所居住地的街道内统筹安排,若实际报名登记数大于街道内各学校计划招生总数时,则在全区小学内统筹,依次顺序为:
①适龄儿童的居住地与其直系亲属的户籍地址相一致;
②适龄儿童与其直系亲属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并共同拥有全部产权;
③其他情况。
长宁区 根据《长宁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依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招生公告中有梯度安排的,以学校招生公告为准。
二、学校招生公告中无梯度安排的,原则上根据以下梯度安排: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来沪随迁子女;
3.符合条件的华侨及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长宁区教育局所有。
闸北区 区教育局按照“户籍地址与居住地址一致优先”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公办小学在8月15日前发放《录取通知书》。当报名学生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学校计划数时,根据同住情况、购房时间和居住年限等,由区教育局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录取学生:
(1)居住地与房屋产权证(学生本人及父母)地址一致的;
(2)居住在直系亲属(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
(3)居住在旁系亲属处的;
(4)居住在租赁房产处的;
(5)其他情况。金山区 根据《2015年金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依据就近免试入学,人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现就公办小学招生排序作如下规定:
(一)本市户籍: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二)非本市户籍:
1.符合条件的港、澳、台适龄儿童
2.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携行子女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金山区教育局所有。
杨浦区 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学生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产证信息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提前公示后实施。超出学额部分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口与户主为非直系亲属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入学办法就读。
徐汇区 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学额时,按照入户籍时间长短顺序安排入学,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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