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去售楼处,发现有的火爆啊,真跌啊?
■经适房申请: 3月中旬启动新一批 今年2月份,上海市政府发布文件,大幅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准入标准。新的申请准入标准从3月1日起实施,市房管局已部署各区(县)从3月份起启动2012年的申请供应工作,执行新的准入标准。 目前,黄浦、徐汇、长宁、虹口、闵行、青浦等区已确定在3月中旬陆续启动,其他各区(县)也在积极准备,将及时跟进,具体信息将通过各个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发布。 根据政策,按照去年准入标准未通过申请审核的家庭,可对照今年的新标准提出申请。 在房源供应上,今年新筹措的房源主要有闵行浦江鲁汇基地、浦东周康航拓展基地、松江泗泾拓展基地、嘉定云翔基地等项目。 此外,今年上海还将进一步完善房源申请供应机制,对部分已开工但尚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房源,试行符合条件的家庭先申请审核、摇号排序,在房源达到预售条件后按规定选房购房。(考虑到北部基地房源紧缺,准备提供已开工的宝山罗店基地房源) ■廉租房实物配租: 将进一步放宽申请条件 在廉租房方面,近年来,上海已多次放宽廉租住房申请准入条件。2011年8月,上海再次较大幅度放宽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而今年上海将继续做好政策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快申请受理和审核配租进度,力争对符合申请准入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在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方面,今年上海将进一步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在原规定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老年夫妇、重大疾病患者、丧劳人员、烈属等优抚对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归国老华侨等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将实物配租申请范围扩大到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2人(含2人)以上、人均住房居住面积5平方米以下(含5平方米)的家庭。 此外,为合理解决部分廉租家庭因经济状况提高而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上海将探索建立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与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衔接机制,对在外环线附近大型居住社区内、面向中心城区实物配租家庭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允许实物配租家庭在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相关规定,申请购买。 就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功能,《通知》明确,承租本市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金。居住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或符合低收入标准的经济困难职工家庭,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有关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公布。 与此同时,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力度将加大。《通知》明确,2012年上海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在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等来沪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
《通知》还透露,今年上半年,上海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等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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