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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沐浴时值得重视的三个方面

收藏 分享 2007-10-18 22:26| 发布者: 妈网客服@sh| 查看数: 427| 评论数: 0|来自: 本站原创

  怀孕后,由于妇女机体内分泌的改变,新陈代谢逐渐增强,汗腺及皮脂腺分泌也会随之旺盛。因此,孕妇比常人更需要沐浴,以保持皮肤清洁,预防皮肤、尿路感染。可是,如果在沐浴时不注意方法,有可能对母体和胎儿的健康造成影响,对胎儿来说,有些甚至是永久性的损害。 

  孕妇沐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1、据近代医学研究表明,过高的温度会损害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据临床测定,孕妇体温较正常上升2℃时,就会使胎儿的脑细胞发育停滞;如果上升3℃,则有杀死脑细胞的可能,而且因此形成的脑细胞损害,多为不可逆的永久性的损害,胎儿出生后可出现智力障碍,甚至可形成胎儿畸形,如小眼球、唇裂、外耳畸形等,有的还可导致癫病发作。一般来讲,水的温度越高,持续时间越长,损害越重。所以,孕妇沐浴时水的温度应掌握在38℃以下,并最好不去温水池或盆堂沐浴,避免热水浸没腹部。 

  2、在浴室或浴罩内沐浴,孕妇很快会出现头昏、眼花、乏力、胸闷等症状。这是由于浴室或浴罩内的空气逐渐减少,温度又较高,氧气供应相对不足所致,加之热水浴的刺激,会引起全身体表的毛细血管扩张,使孕妇脑部的供血不足。同时胎儿也会出现缺氧、胎心率加快,严重者还可使胎儿神经系统的发育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孕妇在进行热水浴时,每次的时间应控制在20分钟以内。 

  3、沐浴时应采取立位,别坐在浴缸里洗澡。因为,怀孕后,孕妇机体的内分泌功能发生了多方面的改变,阴道内具有灭菌作用的酸性分泌物减少,体内的自然防御机能降低,如果坐浴,水中的细菌、病毒极易进入阴道、子宫,引起阴道炎、输卵管炎等,或引起尿路感染,使孕妇出现畏寒、高热、腹痛等症状,这样势必增加孕期用药的机会,从而不利于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孕妇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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