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在妊娠期间,由于内分泌改变及胎儿生长发育的需要,母体发生一系列适应性变化,皮肤也发生改变,有的甚至产生疾病。与妊娠有关的皮肤病有以下几种: 1、妊娠性黄褐斑:妊娠期由于黑促素增加,促使黑色素增多,可引起皮肤色素加深,在面部可出现妊娠性黄褐斑。一般在分娩后即渐消奶,但不易完全恢复本色。 2、妊娠纹:在,弹性组织脆性增加,而致孕妇腹壁皮肤弹力纤维断裂,腹部可出现线状皮肤萎缩纹,一般称为妊娠纹,分娩后一般不能消退。 3、妊娠瘙痒症:有的孕妇在妊娠三个月后,全身或局部(多见于阴部)发生顽固性养痒,有时痒感甚剧,不能忍受,患处常被抓破出血。由于经常搔抓,全身各处常有抓良、表皮剥脱和血痂等。分娩后,瘙痒即可停止,但下次妊娠或服避孕药时可复发。 4、妊娠痒疹:好发于妊娠三至四个月的孕妇。皮损为全身散在多处的小结节或丘疹,伴剧痒,夜间尤甚。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等改变。一般于产后三周内自行消退,也有暂时性色素沉着,但下次妊娠仍会再发。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 5、妊娠疱疹:通常发生于妊娠三至六个月时,开始可有全身不适、发烧、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样水泡等损害,往往集成群,呈环状排列。疱破后结痂,愈后留下色素沉着。在妊娠期中,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有的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后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 再时才痊愈。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死胎、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 6、疹诊样脓疱病:常发生于妊娠期及产褥期孕妇,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常突然发生。开始时,成群的小脓疱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以后脓疱陆续出现,常排列成环形,脓疱干涸后结痂,但其边缘可有新脓疱发生,严重者可波及全身。病人有寒颤、发烧、谵妄等全身症状,也可有呕吐、腹泻及蛋白尿等,血钙含量往往降低。孕妇常发生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者极多。幸而治愈者,下次妊娠时易复发。 此外,半数孕妇由于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而致眼睑水肿,也可累及面部和手足。妊娠后期小腿尚可出现紫癜损害。这些皮肤改变一般于分娩后即可消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