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妈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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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儿童安全座椅立法存在不同声音。有人认为此举有些小题大做,而且,是否使用安全座椅都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力,不应被强行限制。争取自己的“使用自由”固然没错,但是,当侥幸心理、疏忽大意与这样的“自由”相结合,所造成的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10万儿童致残。在所有死因当中,交通事故对5~14岁儿童的致死已经排在各种死因中的第二位。据交通部门统计资料显示,国内每10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中至少有1人是儿童,每年有超过1.85万名14岁以下的儿童死于交通事故。
不得不说,为了改善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状况,显然,由于不是强制要求,消费者依然可以享受不使用的“自由”,也就造成了“爸爸开车,妈妈抱着小孩坐在副驾上”、孩子乘坐副驾位等不安全的儿童乘坐方式屡见不鲜。为了避免更多安全事故的发生,能够强制要求家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唯有“立法”可行。
国外很早就已经对儿童安全座椅立法。欧美、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轿车就早已配有儿童专用约束系统,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美国就规定,儿童从出生起,乘车和坐飞机都要坐在汽车安全座椅中,十二岁以前禁止坐汽车前排。
在我国,除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之外,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全国性法律,强制要求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为了全面普及儿童安全座椅,有消息称,广州等城市也在计划出台相关法规。
立法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因为法规只是第一步,制定更详尽的实施细则,才能确保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切实保障儿童乘车安全,否则再好的法律条文,也只是一纸空文。除了安全座椅,如果能将安全带等更多安全配置都通过立法来强制消费者正确使用,更将进一步减少事故的伤亡比率,保障全员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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