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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姚叶云 的帖子
办理《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所需基本材料为:①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②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③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 ④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和病历。除上述基本材料以外,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生育妇女符合再生育条件再生育的,应当提供由本市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上海市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为了您能够的顺利地办理相关材料,建议您也可以和相应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联系或者致电12320/12356(上海市卫生计生热线)获取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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