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氧过多的不良后果: 1、氧中毒: (1 )肺型氧中毒发生于吸入一个大气压左右的氧8 小时以后,出现胸骨后疼痛、咳嗽、呼吸困难、肺活量减少、血氧分压下降。肺部呈炎性病变,有炎性细胞浸润、充血、水肿、出血和肺不张。氧疗如发生氧中毒,吸氧反而使血氧分压下降,加重缺氧,造成难以调和的治疗矛盾,故氧疗时应控制吸氧的浓度和时间,严防氧中毒的发生。 (2)脑型氧中毒吸入2-3个大气压以上的氧,可在短时内引起脑型氧中毒(6个大气压的氧数分种;4个大气压氧数十分钟),主要出现视觉、听觉障碍、恶心、抽搐、晕厥等神经症状,严重者可昏迷、死亡。 (1 )早产儿视网膜尚未发育完整,如处于高氧环境下,视网膜血管收缩、阻塞,使局部缺血、缺氧、诱发视网膜血管异常增生,从而引起渗出、出血、机化等一系列改变。 (2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病程通常分为五期,在第一期、第二期时,病变有一部分可自愈;到第四期则很严重,虽然可进行手术治疗,但效果不好。如果发展到第五期,则有极大的危险终身失明。在病程一至三期时,是治疗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的最佳时间段,尤其第三期是治疗的关键期。需要提醒家长的是,从三期到四期病情变化非常快,只有短短的数天,加上婴儿的眼睛从外面看来没有异常,因此很容易错过。一旦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婴儿很可能失明,所以孩子一旦有视网膜病变迹象,就应该紧密监测病程发展,及时治疗。 (3)卫生部《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规定:对临床上无紫绀、无呼吸窘迫、动脉氧分压和经皮氧饱和度正常者不必吸氧。对早产儿呼吸暂停主要针对病因治疗,必要时间断吸氧。故此在给早产儿进行吸氧治疗时,医生一般会控制氧气浓度,使其在40%以下,并且时间也不宜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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