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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henyj 于 2014-3-22 23:52 编辑
jsk6 发表于 2014-3-21 22:15
我说的是普通公立小学,最低标准。
户口本来也是第一顺序的条件,户口+产证是最硬气的入学标准。人户分离的孩子,只要户籍地和产证相符,而且户主和产证所有人必须是孩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那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肯定是录取的,你人住哪里,住了多少年,教育局怎么知道?
浦东的细则内容仅供参考:按学生本区常住户籍所在地地址对口入学,户主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有效(具备相对应的房产证),学生本人为户主,需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的房产证。
你说的人户分离应该是那部分要在居住地读书的孩子,那就先要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地登记手续并领取回执,然后携带户口簿原件、居住地登记回执、预防接种卡与入学告知书,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入学手续。如登记入学的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再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现在的爹妈,从结婚买房时就已经考虑学区房了,等到幼儿园毕业再来考虑这个问题,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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